刘丹丽,教授、硕士生导师、著名歌剧表演艺术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获中宣部、人力资源部、中国文联颁发的第四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第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湖北省文艺志愿者协会副主席,湖北省高校楚剧协会会长,湖北省首批文化名家,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武汉市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直机关职业女标兵,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
两次荣获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楚剧、歌剧)和文化部文华表演奖、首届中国歌剧节优秀表演奖等30多项省部级奖励,;担任第26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评委、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复审评委、文化部“第十一届全国声乐比赛(民族组)”评委、文化部“第二届中国歌剧节”评委,湖北省艺术高级职称评委,被聘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干部教育培训团队库入库专家,全国艺硕教指委员。
主演的歌剧《洪湖赤卫队》荣膺文化部优秀保留剧目奖,在首届中国歌剧节个人获优秀表演奖并担任该剧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主要导师;自1998年至今在全国各地巡演数百场广受赞誉,誉为第三代韩英。